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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-競賽活動:桃園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-校內收件-桃園市中壢區青園國民小學-雙語教育


發佈者:訓育組長 / 發佈時間:2025-09-08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 

  1. 請於9/15(一)15:40前將作品繳交訓育組。
  2. 報名資料:姓名、題目、學校指導教師(若無校內指導老師,則填「無」)
  3. 每校應選送各組作品各1至5件,故若校內收件超過可送件數量,將交由本校視覺藝術專任教師進行校內評選。(收件紀錄:https://reurl.cc/3MZKnM)
     

參賽組別

類別

參賽作品規格

低、中、高年級

1.繪畫類

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四開 (約39公分×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

中、高年級

2.書法類

1.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
2.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(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
3.平面設計類

1.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,連作不收。

2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
3.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、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。

4.漫畫類

1.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畫紙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
2.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多格均可。

5.水墨畫類

1.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30~35公分×60~70公分),不得裱裝(可托底)。

2.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

6.版畫類

1.大小以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

2.版畫作品須 (1)親自構圖;(2)親自製版;(3)親自印刷。

3.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,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
範例:

1/20 ○○ 王小明

第幾件/數量 題目 姓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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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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