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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-輔導室新聞:轉知「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&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」簡章-桃園市中壢區青園國民小學-雙語教育


發佈者:特教組長 / 發佈時間:2026-05-20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」 及「教育部特殊教育相關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」辦 理。

二、旨揭中心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,遴選要項說明如 下: (一)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,須具備以下資格: 1、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,並具備5年以 上服務年資。 2、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軟體應用能力。 3、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。4、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專業知能。(二)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1 名、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1名;任期自115年8月1日至 116年7月31日,請貴局(府)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遴 選,於115年5月22日(星期五)前依各中心所需資料, 寄至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,地址:302新竹縣竹北市光 明六路東二段201號。 (三)本案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,得減授每週基本教學 節數4節至6節,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(課)教 師授課。 (四)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、權益、應遵守義務,及 考核與獎勵,詳如簡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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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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